第10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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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说,“小姐说,压胜钱是用来给福气的,而后,我便一直将它带在身上了。”
  杨水起拿过了肖春手上的钱袋子,哭得更叫厉害。
  有福气吗?根本就是假话,她什么福气也没有给她!还害得她也没了命。
  杨水起抱着肖春,一直摇头,似还不肯接受,“不要这样肖春,你不要只留我一个人,你不可以这样对我。有福气的,你会有福气的……”
  肖春却对她说。
  “肖春最大的福气,就是小姐活着。”
  肖春再没有了气力,还是在杨水起的怀中一点一点没了气息。
  她还是活不下去。
  杨水起抱着她渐渐发冷的尸体大哭。
  夜幕淡薄,一片血海之中,杨水起的哭声格外绝望。
  她最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这片山林,她如行尸走肉,走了一整夜,期间甚至因为身上的血腥味,吸引了一匹孤狼。
  她用她身上的剑,和它拼命。她没有死在锦衣卫的手上,却差点死在了这匹孤狼的口中。
  好在,她运气还算不错,在被咬得遍体鳞伤之后,她还是赢了它。
  几次三番,她都要撑不住,要走不下去,身上的疼痛和肖春的死让她已经心力交瘁,她差点就要走不出那片山林。
  可是她想起肖春说,最大的福气,是小姐活着。
  这一夜,是杨水起第一次杀人,也是在这一夜,她彻底失去了肖春。
  彻彻底底。
  那日之后,追踪她的锦衣卫和暗卫同归于尽之后,也再没有人能知道杨水起的下落。
  她一个人,拖着残破的身躯走出了山林,一路往北,往京城的方向走。
  她走了整整一个日夜,饿了渴了就捡果子吃,拖着浑身是血的身体,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来的。
  终于在路过一个村落,她碰到了一个医馆,她去医馆里面治伤,治身上被那匹恶狼撕咬出来的伤。
  医馆的大夫是个上了年岁的老者,是个跛脚大夫,他让他的儿媳先带杨水起去擦干净身子再治病。
  因着她身上的血腥气实在有些臭了。
  帮她擦身子的大娘,看到了她身上的伤,被惊了一跳,她不知道一个姑娘,是怎么挨得下这样的痛。
  她道:“小姑娘,你这是怎伤成了这样?你这……我都不敢碰你啊,而且,你这样子往后定是要留疤的啊……怎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呢。”
  爱惜……
  面对孤狼,它想将她当做垫食之物,她该如何去同它相争,她又该怎么去爱惜自己的身体。
  救世主不会从天而降,她只能自己救自己。
  杨水起实在疲惫,几乎下一秒就要晕厥过去,也没再有力气去回答大娘的话。
  直到巾帕擦到了她的身上,疼痛才让她清醒了一些。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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