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七章 女告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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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魏建国时间尚短,许多制度仍旧沿袭前朝,并不健全和完善。
  刑部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天下大案,平凡冤狱,大理寺则是负责复核刑部审核过的案件,以免发生错漏。
  但大理寺和刑部同时兼有查察京师刑事案件的职责,京兆府也具备审理京城大小案件的权利,这就不可避免造成了三方的权限叠加,职权冲突。
  为避免百姓无所适从,这些年逐渐形成了京兆府负责京城治安、及流刑以下小案件,遇到处以流刑以上的大案由刑部处理,涉及京城官员的案件则由大理寺审理。
  虽未明文昭告,但这样的职权近些年慢慢形成默契。
  所以有人拦大理寺官员喊冤半点都不稀奇,稀奇的是这三个拦路喊冤的对象是个年方妙龄的少女官员。所以很多路人便稀罕地驻足观看,双方对话的几句功夫,便有不少路人围过来看热闹。
  京城人见惯了各种大人物,也没什么诚惶诚恐,何况这官员虽然一身正五品官服,然年龄太轻,样貌太美,让人生不起面对其他官员的畏惧感。
  “三位有何冤情,细细讲来。”告状的人不靠谱,独孤维唯只得配合他们搭梯子。
  那男子被婆娘拧的龇牙咧嘴,倒是回过神来,想到面前美丽的小人儿的身份,可不是他能冒犯的,急忙垂下眼,伏地带着哭腔道:“大人要为草民做主啊!草民名叫淳于鹰,乃是当年女医淳于雁胞兄……”
  “哦----原来是淳于女医的亲兄长啊,淳于女医你知不知道?前些年在京城名气很大……”
  淳于雁当年曾经名噪一时,京城有点名望的人家大都听说过她的大名,因此淳于鹰这么一说,围观群众立刻七嘴八舌议论起来。
  “肃静!”跟着独孤维唯的四名衙差立刻尽职尽责开始维持秩序。
  等嘈杂的人声淡下去,淳于鹰接着道:“舍妹当年突然暴毙,草民怀疑舍妹死因有蹊跷,请大人彻查舍妹死因,为舍妹昭雪!”
  “大人!”跟淳于鹰同来的少女也立刻膝行上前哭道:“民女石秀,乃淳于女医之女。亡母死的冤枉,请大人为民女做主啊!”
  她的脑袋垂在地上,能看到方才惊鸿一瞥的美丽少女垂在她眼前那做工考究的正红色衣摆,衣摆下露出一双黑地金绣牡丹纹的纤巧小蛮靴,上面各镶着一颗小小的半点瑕疵都没有的珍珠。
  心道,舅舅定要找这位小独孤大人伸冤,说什么打听过了,这位独孤大人破案子很是厉害,多少积年老刑名都不如她。可她怎么看这位小大人就是一个金尊玉贵的小姐,能破案子吗?
  心下惴惴间,听女大人道:“淳于女医是什么时候过世的?可报过官?”
  淳于鹰回道:“回大人的话,舍妹去世已经六年了,当时妹夫坚称舍妹得了急病过世,所以没有报官。”
  “胡闹!”独孤维唯绷着小脸清斥:“已经过了六年才来报官,当时怎么不报?”
  “大人呀----”那位妇人立刻哭天抢地道:“大人您不知道,我家……”
  一名衙差大声呵斥:“好好说话,这是你撒泼的地方吗!”
  妇人的大嗓门戛然而止,张了张嘴又悻悻然住了口。
  淳于鹰急忙道:“草民的婆娘不懂礼,大人勿怪!”
  然后接着道:“不是草民先前不报案,只是当时妹夫以草民全家的性命要挟,小人一介草民,胆小,只能一直忍气吞声。直到最近,草民夜夜做噩梦,梦见我可怜的妹妹鲜血淋淋地说她是被人害死的,央求草民为她报仇,草民才不得不冒着被妹夫迫害的危险报官。”
  说完又加一句:“大人怕是不知,我那妹夫乃是正五品羽林郎将,有权有势的,草民不敢与之作对。”
  独孤维唯点点头,转头向石秀道:“你呢?也是梦到了母亲托梦?”
  “是!”石秀道:“母亲夜夜责民女不孝,令她含冤九泉不得超生。”
  “以你舅父之言,是怀疑你的父亲跟你母亲的死脱不了干系。那么你呢?你也这样认为?这可是以女告父,罪名你可承担得起?”独孤维唯道。
  大魏讲究孝道,子女状告父母,首先对于舆论上的谴责一般人都承受不住,何况律法规定子女状告父母先要受杖刑。
  所以听了独孤维唯的话,围观众人立刻议论开来,有的说石秀大逆不道,也有的觉得母亲被人害死,若不能为母昭雪,不配为人子女。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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