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8章 她是白慕的阿紫(必看超长章 )(2 / 5)
照顾我多年陪伴我很久的一个老人家,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也因为我,被人从几十层高的楼上扔下去了,这段往事,我真的不敢回想,因为会让我失去理智,根本无法平静下来。
算了,不说这些了,先说说别的吧。
在别人眼里,我做事很聪明,很成熟稳当,很霸气。
在他人的眼里,我是泰山崩于面而不色变的,其实我告诉你,我都是装的。
就比如说,我记得有一次,有一个叫凌战的家伙,要当着我和我同学的面杀人。
其实我当时真的慌了,那个叫做凌战的男人,在当时,根本就不是我能抗衡的人物,他的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就能把我打入谷底。
但是我没办法,我知道,只要我弱势了,我就输了,我就玩完了,还有那两个跪在地上的家伙,叫什么来着我已经忘了。
然后我徒手抓住了他的刀,出于多方面因素,我不能让他杀人。
我成功的镇住了他,成功的阻止了他,嗯,当时应该算是成功的装了一逼吧。
不仅如此,我还教育了他,告诉他,什么叫做王者风范,宽恕,就是王者风范。
其实凌战当时不知道,大多数人不知道,我心都在颤抖,结束之后那晚,我开车回去基本连路都找不到了,一直晕头转向的乱冲,回到家之后,差点都吐了。
我真的很讨厌杀人,觉得太血腥,太恶心,但是我终究杀了人,还杀了太多太多人。
我记得我第一次杀人,是在自己的工厂里,当时道上有名的老九,一个挺有名的家伙。
上天发誓,我是真的被逼到了那一步。
我是一个生意人,只因为救了一个女孩子,就要被人用枪指着要两千万,去他吗的,他怎么不去抢银行?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我依旧是装的,装出一幅泰山不崩于面的表情,其实那个时候,我的内心一直都在畏惧,在徘徊,在思索挣扎,只是没有人看见,我的手臂,在西装里轻抖。
我不能退,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于是我强装着淡定对大家说:“你们先走,不用担心我。”
没有人知道,当时我开枪杀他们的时候,真的是闭着眼睛的,逼自己狠下心来。
第一次杀人之后,我躺在椅子上。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沈蓉蓉说,那一刻的我非常有魅力,神韵无可匹敌。
其实那个时候的我,真的是快吐了,不敢去看那些鲜血淋淋的画面,强逼着自己镇定下来,上天作证,如果当时我睁开眼睛,一定会吐出来。
包括后来,我在椅子上足足休息了非常久,才敢睁开眼睛强忍着内心的翻腾,开始处理。
哈哈哈,是不是让你们大吃一惊。
太多太多了,都是我装出来的,因为我是男人啊,我要赢啊,我不能输啊。
哪怕是天塌了,我也得硬撑着装出来啊。
我必须要让别人怕我。
在这个时代,大部分人都不懂得尊敬,那我只好让大多数人敬畏我。
尊敬和敬畏,我选择了更简单有效的后者。 ↑返回顶部↑
算了,不说这些了,先说说别的吧。
在别人眼里,我做事很聪明,很成熟稳当,很霸气。
在他人的眼里,我是泰山崩于面而不色变的,其实我告诉你,我都是装的。
就比如说,我记得有一次,有一个叫凌战的家伙,要当着我和我同学的面杀人。
其实我当时真的慌了,那个叫做凌战的男人,在当时,根本就不是我能抗衡的人物,他的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就能把我打入谷底。
但是我没办法,我知道,只要我弱势了,我就输了,我就玩完了,还有那两个跪在地上的家伙,叫什么来着我已经忘了。
然后我徒手抓住了他的刀,出于多方面因素,我不能让他杀人。
我成功的镇住了他,成功的阻止了他,嗯,当时应该算是成功的装了一逼吧。
不仅如此,我还教育了他,告诉他,什么叫做王者风范,宽恕,就是王者风范。
其实凌战当时不知道,大多数人不知道,我心都在颤抖,结束之后那晚,我开车回去基本连路都找不到了,一直晕头转向的乱冲,回到家之后,差点都吐了。
我真的很讨厌杀人,觉得太血腥,太恶心,但是我终究杀了人,还杀了太多太多人。
我记得我第一次杀人,是在自己的工厂里,当时道上有名的老九,一个挺有名的家伙。
上天发誓,我是真的被逼到了那一步。
我是一个生意人,只因为救了一个女孩子,就要被人用枪指着要两千万,去他吗的,他怎么不去抢银行?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我依旧是装的,装出一幅泰山不崩于面的表情,其实那个时候,我的内心一直都在畏惧,在徘徊,在思索挣扎,只是没有人看见,我的手臂,在西装里轻抖。
我不能退,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于是我强装着淡定对大家说:“你们先走,不用担心我。”
没有人知道,当时我开枪杀他们的时候,真的是闭着眼睛的,逼自己狠下心来。
第一次杀人之后,我躺在椅子上。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沈蓉蓉说,那一刻的我非常有魅力,神韵无可匹敌。
其实那个时候的我,真的是快吐了,不敢去看那些鲜血淋淋的画面,强逼着自己镇定下来,上天作证,如果当时我睁开眼睛,一定会吐出来。
包括后来,我在椅子上足足休息了非常久,才敢睁开眼睛强忍着内心的翻腾,开始处理。
哈哈哈,是不是让你们大吃一惊。
太多太多了,都是我装出来的,因为我是男人啊,我要赢啊,我不能输啊。
哪怕是天塌了,我也得硬撑着装出来啊。
我必须要让别人怕我。
在这个时代,大部分人都不懂得尊敬,那我只好让大多数人敬畏我。
尊敬和敬畏,我选择了更简单有效的后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