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谋杀/Murder(2)(3 / 4)
按照日记所言,在霍家几兄弟里,靳雅笙对小五最感亲切。大哥忙到没有时间回家,不忙了又去外国休养,几乎一向是隐形的传奇;三哥玩世不恭、物化女人;而小五跟她年纪相差不多,又纯真又善良。小的时候,他还很喜欢追在她后头,叫雅笙姐姐。
不过,年华不宽待任何人。
她写道,长大后,小五开始变得古怪了,孤僻躲人。他似乎与几位兄长格格不入,大哥仿若不存在,三哥太没正形,四哥则总带有一种清冷的鄙视,让弟弟自觉是天才面前的一头猩猩。而更重要的是,世间男人能有的目标,事业有成,腰缠万贯,如花美眷,都已经被三个哥哥达成了。这使得他所达成的一切都不再作数。
如果他在学校里考得很好,没人会夸奖,因为四哥是全优生,各科的纪录都是他保持的;他拿了数学竞赛的奖,那奖金正是由大哥当年建立的基金颁发的,同学们没有佩服只有讽刺:“所以一定是给你奖啊,呵呵,当富二代真好。”
而即便是他打架打赢了,街头的小混混都会说:“哎呀,身手照你三哥还是差了点儿。”
在外面这样也就罢了,在家里,他也是个局外人。哥哥们有个不成文的社团,叫作“诡计俱乐部”,自从四哥霍亦琛成年,家里一切重大决定都是由他们三个协商决定。而他呢,他太年幼,不懂事。有时他会羡慕小妹亦洁,至少她是女孩子,又是最小的孩子,生来就是给人疼的,哥哥们喜欢呵护她照顾她,将她宠得无法无天。而作为小洁的双胞胎哥哥,先来到这世界两秒钟的小泓,待遇差别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在不被重视中成长的霍亦泓,想当顶天立地的男儿,却被轻蔑地视为乳臭未干的小屁孩;想退做小儿子,受长辈兄姐宠爱,又被一个至尊萌宠霍亦洁断后。
不上不下的他,微小,透明,无人问津。
因了这,霍亦泓成了霍家“古怪的孩子”,一心要离开,恨不得移居火星,只为逃离兄长们的阴影。
本来想好要自立门户的他,却在大学毕业后,被四哥自作主张地塞进了家族产业。他恼火地拒绝,却被母亲斥责,说他不懂事,枉费四哥的一片心意。
可他的心意呢?又有谁在乎过?
他离家出走,来到一江之隔的城市,奋发创业。他的本钱,只有大学时勤工俭学、省吃俭用的近两万块钱。他的队友,只有同班同学、智商两百情商为零的小跟班周苏鹏。
开始是在软件公司打工,稍有积蓄时便迫不及待地下海。
世界残酷,现实严峻,第一次尝试让他们输得裤子都不剩。
越挫越勇,百折不挠,他是不会放弃的。这一点,倒是跟哥哥们如出一辙。他很快拿着创意四处去寻投资人,吃了许多闭门羹,碰了好几鼻子的灰。脱掉霍家光环的他,体会到了世事的艰难。但两百人中也总有一人是个伯乐,认得出他这千里马。
彼时还在与他通电话的“家人”,就只有四嫂靳雅笙。后者同情不已,说会帮他。几周后,她果然寄来一张大额支票。这钱却并不让他开心,雅笙不肯透露如何搞到钱的,他有点儿担心。将支票寄回去无数次,她都再寄过来。
到了最后,他不再徒劳地为快递事业做贡献。他将支票留下,但从未去兑现它。
从那暖心的一千万之后,霍亦泓对靳雅笙的感情发生了质的变化。她雪中送炭,慧眼识英雄,他深深地感激她,又会即刻意识到,其实她也从没重视过他。从小到大,全世界都知道,靳雅笙要嫁给霍亦琛。
她只拿他当小弟弟,对他可以怀有的最大情感,也不过是同情。
可并不全是同情。她偶尔也想起,幼年时有个鼻涕挂到嘴边的小屁孩追在她后面说,雅笙姐姐,等我长大,娶你好吗?
可他不是小孩子了。他长大了,成了男人。他讨厌人,于是躲在电脑屏幕后面对着代码与符号。有人说他是天才,有人说他是疯子,甚至有人说他精神不正常。
但她知道,他只是异于常人地……固执。
读得愈多我就愈发现,这本婚姻手记实在是细节详尽。粗略翻翻,共有500页之多。而且她的字很小,密密麻麻。估测她以手观心,写下多少字已经超越了我的数学能力。真的,没有人建议靳雅笙去当作家吗?
年轻的我曾立志成为女演员,说不定我可以演她写的剧。
不过,命运总有别的打算。今日之处境,无论是我还是她,就算有最疯狂的想象力都不可能料到吧。
接近傍晚,霍亦泓解决了甲方的问题,欲下楼去买晚饭。他从鞋柜上的塑料盘子里拿了几张纸币,一只脚刚踏出去,就听见周苏鹏狼心狗肺地问:“嫂子吃什么?”
我从字里行间抬头:“嗯,我不饿。”
周苏鹏表示听懂了我的暗语,对他老大说:“我的盖饭多要一份好了。”
霍亦泓收回了他迈出去的脚。他坐回电脑前面的位置。
周苏鹏不知所措:“老大?” ↑返回顶部↑
不过,年华不宽待任何人。
她写道,长大后,小五开始变得古怪了,孤僻躲人。他似乎与几位兄长格格不入,大哥仿若不存在,三哥太没正形,四哥则总带有一种清冷的鄙视,让弟弟自觉是天才面前的一头猩猩。而更重要的是,世间男人能有的目标,事业有成,腰缠万贯,如花美眷,都已经被三个哥哥达成了。这使得他所达成的一切都不再作数。
如果他在学校里考得很好,没人会夸奖,因为四哥是全优生,各科的纪录都是他保持的;他拿了数学竞赛的奖,那奖金正是由大哥当年建立的基金颁发的,同学们没有佩服只有讽刺:“所以一定是给你奖啊,呵呵,当富二代真好。”
而即便是他打架打赢了,街头的小混混都会说:“哎呀,身手照你三哥还是差了点儿。”
在外面这样也就罢了,在家里,他也是个局外人。哥哥们有个不成文的社团,叫作“诡计俱乐部”,自从四哥霍亦琛成年,家里一切重大决定都是由他们三个协商决定。而他呢,他太年幼,不懂事。有时他会羡慕小妹亦洁,至少她是女孩子,又是最小的孩子,生来就是给人疼的,哥哥们喜欢呵护她照顾她,将她宠得无法无天。而作为小洁的双胞胎哥哥,先来到这世界两秒钟的小泓,待遇差别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在不被重视中成长的霍亦泓,想当顶天立地的男儿,却被轻蔑地视为乳臭未干的小屁孩;想退做小儿子,受长辈兄姐宠爱,又被一个至尊萌宠霍亦洁断后。
不上不下的他,微小,透明,无人问津。
因了这,霍亦泓成了霍家“古怪的孩子”,一心要离开,恨不得移居火星,只为逃离兄长们的阴影。
本来想好要自立门户的他,却在大学毕业后,被四哥自作主张地塞进了家族产业。他恼火地拒绝,却被母亲斥责,说他不懂事,枉费四哥的一片心意。
可他的心意呢?又有谁在乎过?
他离家出走,来到一江之隔的城市,奋发创业。他的本钱,只有大学时勤工俭学、省吃俭用的近两万块钱。他的队友,只有同班同学、智商两百情商为零的小跟班周苏鹏。
开始是在软件公司打工,稍有积蓄时便迫不及待地下海。
世界残酷,现实严峻,第一次尝试让他们输得裤子都不剩。
越挫越勇,百折不挠,他是不会放弃的。这一点,倒是跟哥哥们如出一辙。他很快拿着创意四处去寻投资人,吃了许多闭门羹,碰了好几鼻子的灰。脱掉霍家光环的他,体会到了世事的艰难。但两百人中也总有一人是个伯乐,认得出他这千里马。
彼时还在与他通电话的“家人”,就只有四嫂靳雅笙。后者同情不已,说会帮他。几周后,她果然寄来一张大额支票。这钱却并不让他开心,雅笙不肯透露如何搞到钱的,他有点儿担心。将支票寄回去无数次,她都再寄过来。
到了最后,他不再徒劳地为快递事业做贡献。他将支票留下,但从未去兑现它。
从那暖心的一千万之后,霍亦泓对靳雅笙的感情发生了质的变化。她雪中送炭,慧眼识英雄,他深深地感激她,又会即刻意识到,其实她也从没重视过他。从小到大,全世界都知道,靳雅笙要嫁给霍亦琛。
她只拿他当小弟弟,对他可以怀有的最大情感,也不过是同情。
可并不全是同情。她偶尔也想起,幼年时有个鼻涕挂到嘴边的小屁孩追在她后面说,雅笙姐姐,等我长大,娶你好吗?
可他不是小孩子了。他长大了,成了男人。他讨厌人,于是躲在电脑屏幕后面对着代码与符号。有人说他是天才,有人说他是疯子,甚至有人说他精神不正常。
但她知道,他只是异于常人地……固执。
读得愈多我就愈发现,这本婚姻手记实在是细节详尽。粗略翻翻,共有500页之多。而且她的字很小,密密麻麻。估测她以手观心,写下多少字已经超越了我的数学能力。真的,没有人建议靳雅笙去当作家吗?
年轻的我曾立志成为女演员,说不定我可以演她写的剧。
不过,命运总有别的打算。今日之处境,无论是我还是她,就算有最疯狂的想象力都不可能料到吧。
接近傍晚,霍亦泓解决了甲方的问题,欲下楼去买晚饭。他从鞋柜上的塑料盘子里拿了几张纸币,一只脚刚踏出去,就听见周苏鹏狼心狗肺地问:“嫂子吃什么?”
我从字里行间抬头:“嗯,我不饿。”
周苏鹏表示听懂了我的暗语,对他老大说:“我的盖饭多要一份好了。”
霍亦泓收回了他迈出去的脚。他坐回电脑前面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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