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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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母亲也没有多问,只道,好。
  她又添了一句,你别让它孤单太久了,它有灵性,会想人。
  她说,小初走了,也好让它陪陪你。
  我看到谢宸旻黑色的瞳孔漫无目的地向外望着发愣,然后转向了手边的招财。
  招财看着他,哈着舌头,脑袋一歪。
  他说,哦。
  招财是会想人的。
  到现在它还把进宝趴着睡觉的毛毯藏在窝里,谁也不让动。
  每天迎接谢宸旻回来之后,都会习惯性地把脑袋转向门口等一会儿。
  我记得他把它给我的时候,它还很小。它太聪明了,在陌生的环境里畏手畏脚地讨好着我,生怕再被丢掉。
  谢宸旻说,初,你在等我几年,我就去你的城市。
  你一个人的时候,让这个小家伙陪陪你。
  对了,它叫林招财。
  我想这个家伙会记得我的体温和味道的。在它每个做噩梦的晚上,总喜欢把白色的狗头呜呜地往我胳膊肘里拱。
  我的同事问我单身吗。
  我说,没有。
  他们说,怎么没见过你对象。
  我说,他不在这个城市。他们笑,劝你一句,异地恋不长久的。
  我说,嗯。
  他不在这个城市,但他是在我身边的。
  招财像惨了谢宸旻,身为一只萨摩跟只二哈一样能拆。每天它用尾巴和舌头叫我起床的时候,我就感觉某个傻子从来没离开过。
  ……
  谢宸旻挂了电话,对招财说,你怕一个人吗。
  招财的黑眼睛懵逼地看着他。
  他想了想,换了种说法,你怕一只狗吗?
  招财不知听懂没,反正汪了一声。
  谢宸旻从招财碗里偷了一粒狗粮奖励它。他摸着狗头,说道,我也是。
  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像在凄然的寒夜里囫囵吞下一杯冰水,歇斯底里的凉意刺痛五脏六腑,跳动的血液也被冻住。
  我伸出僵硬又虚空的手,妄想摸一摸他的头。
  谢宸旻突然站了起来,身体穿过我的手掌,我大概就此碰到了一颗鲜活的心脏。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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