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做我女朋友吧(2)(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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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歌欧尼,不会那么狠心,把我一个人甩包吧?我英文又不好……”
  江瀚坤眨了眨眼睛,抿起嘴唇装可怜。
  “你要去哪里啊?带上我不行吗?”
  程雪歌终于明白为什么江瀚坤的粉丝群覆盖各个年龄段了……
  很多成熟女性都逃不了他的魔爪。因为他够年轻,有柔软的一面,不但能够激起成年女性的保护欲,也让她们觉得轻松没有攻击性。
  “不是我甩包啊……是你又空降,事先也没告诉我。我今天已经约了教授,发了好多邮件才约到他的……幸好我想起来了,不然可就坏大事。”
  程雪歌的声音不自觉地带有安抚的语气,这就是江瀚坤的天赋,他想达到目的素来不靠强权,而是反过来让你觉得欠了他的。
  “那你去见教授嘛,我在外面等你,然后我们去吃饭,吃完了再去海边走走,好不好呀?”
  江瀚坤扯了扯她的袖角,双手垂着举到胸口,像宠物狗的爪子,真是卖的一手好萌。
  程雪歌只好答应,“好,好,就是有点浪费你的时间啊……我知道你时间宝贵嘛。而且你在洛杉矶不是很多朋友吗?你可以去找他们玩啊……洛杉矶的华人聚集地很多,去中国城就跟在国内一样,根本不需要会英文。”
  前方变灯,江瀚坤狠踩油门,金色迈凯轮像风火轮一样飞了出去。
  风声很大,程雪歌隐约听见他说。
  “我是来找你的,他们都不知道我来了。在这里,我所有的时间都给你。”
  2。
  Professor Kim(金教授)是个混血男子,看起来很年轻,大概三十多岁的样子,五官就是欧亚混血典型的样子,深邃而不失细致,程雪歌觉得好像在那里见过。
  可能是在电视上看过类似的人吧。程雪歌对外国人十分脸盲,觉得他们都长的差不多,而且外国人的年龄她也看不准。
  其实外国人看她也是一样,时常很诚恳地,将瘦瘦小小的她误以为是高中生。
  程雪歌读了几个月的语言学校,虽然还是不能够随心所欲地表达自己,但是正常交流已经没问题了。
  她把打印出来的简历递过去,还有她这几个月来帮江瀚坤写的歌,她用英文自己唱了一遍,做成Demo交给教授。
  “这是我的作品,其中有两首是古风歌曲,是当下中国流行乐坛很有代表性的一个类别,将中国古代元素放大,乐器也以古筝,二胡为主……”
  程雪歌觉得自己用词还是不准确,不过眼看金教授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心想他也许能听个大概吧。
  金教授戴上耳机听她的歌,大约过了一首歌的时间,忽然眼神微变,摘掉了耳机。
  “你以前来过洛杉矶吗?”他忽然问。
  “来过。”程雪歌一怔,忽然也觉得眼前这人越发眼熟。
  混血男子一笑,摘下耳机唱道——
  “Well you only need the light when it's burning low
  当蜡烛燃烧殆尽,你才需要光芒
  Only miss the sun when it starts to snow
  当天空开始飘雪,你才想念阳光
  Only know you love her when you let her go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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