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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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一遍,今天晚上就别想吃饭!”闫叔说道。
  丁一特别愧疚,如果不是她,闫浩宇肯定不会被惩罚抄书。
  闫浩宇拿出了笔,“正好,我教你写字。”
  丁一现在会写的字,也只有她自己的名字,会用键盘打出来的字到不少。
  “对不起,害得你抄书了。”丁一说道。
  “没,我还挺高兴的。”闫浩宇说道,“我小时候挺无法无天的,闫叔都纵着我,总让我有一种没有家长管的感觉,这还是我第一次有家长的感觉。”
  闫浩宇一边说,一边把纸铺好,然后把丁一按在座位上,“正好咱们可以慢慢学写字。如果每天晚上做梦都能来这里,那就更好了。”
  丁一听他这么说,心情好了不少。
  闫浩宇翻开了他是要抄的课文,然后就看到名字,“我爱故乡的杨梅”。
  真是好遥远的记忆。
  闫浩宇自己也只是小朋友,所以,也不避讳什么,握着丁一的手,一边写,一边念,“我,爱,故,乡,的,杨,梅……”
  把整句话都写完了以后,闫浩宇指着第一个字,“这个字,是我。”
  “我。”丁一跟着念,声音脆脆的。
  闫浩宇握着她的手,又一笔一画地又写了一遍。
  然后就让丁一自己写,“刚才我们是怎么写的,然后你就怎么写。”
  丁一点了点头,眼睛里在冒星星,虽然是做梦,但是人生本来就是无数真实的记忆组成的,她现在的记忆如此的真实,跟现实没有什么差别。
  丁一嘴角带笑,很认真的握着笔,一笔一笔地开始写。
  但是写完了以后,就发现,自己写得跟闫浩宇握着她的手写出来的字,完全不一样。
  她自己写的歪歪曲曲的。
  丁一有点不好意思,然而,闫浩宇却说道,“很好,就是这样写。一一,你很有天赋,我当初学写字,学了好久。”
  丁一有点惊讶,“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闫浩宇说道,“来,我们继续写下一个。”
  两个人在书房里,写了两个多小时。
  管家估摸着她们写完了,便让人来叫她们该去睡觉。
  闫浩宇听到睡觉的时候,愣了一下,他们的身体本来就在睡觉,哪里还需要在梦里也睡觉。
  于是跟丁一说道,“一会儿你假装睡着了,我来敲你的门,你就出来,我带你去看星星,数月亮。”
  丁一想了想,“闫叔会生气的。我们还是好好睡觉吧。”
  “他不会知道的。”闫浩宇说道,“我想跟你一起去看星星,我们后山那边晚上还有青蛙叫声。到时候我们可以躺在草地上,看星星。”
  丁一到底是舍不得让他的希望落空,看着他,宠溺地说道,“好吧,那我们晚上一起去看星星。”
  接着,丁一反应过来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是看星星数月亮?不应该是看月亮数星星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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